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受处分学生处分评议工作,顺利完成2022届学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申请条件
毕业班学生受纪律处分在考察期间能吸取教训,有明显进步,期间未再发生任何违纪行为者,可提交评议申请。
二、处分评议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处分评议申请,内容应包含自受处分以来本人在思想状况、学习生活、遵章守纪、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讨论形成班级评议意见,班级负责人组织填写《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附件1)。
3.学生本人填写《受处分学生审批表》(附件2),辅导员检查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会议要有图片佐证并与相应材料一起上交)
4.学生工作处组织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工作,最终形成学院评议意见。
三、评议工作要求
1.在处分评议工作中做好思想引领,二级学院在布置受处分学生评议工作时既要明确要求,严格程序,又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再教育引导工作。
2.参加班级评议会的学生不少于10人,应含学生干部、受处分学生宿舍成员以及班级其他同学,辅导员列席会议。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且人数为奇数。评议工作会议上,由辅导员详细介绍受处分评议学生的情况和班级评议情况。
4.请相关辅导员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9点前将学生书面评议申请书、《受处分学生班级评议表》、《受处分学生审批表》、《2018级非考试违纪处分评议汇总表》、《2018级考试违纪处分评议汇总表》(汇总表中应体现2018级所有受过处分的学生信息,已经解除处分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已解除”字样)纸质版及扫描件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4:2022届受处分学生PPT情况展示+模板(辅导员汇报).ppt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