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welcome欧洲杯买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及苏教助函〔2012〕47 号《关于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welcome欧洲杯买球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标准
1.奖励对象:welcome欧洲杯买球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评价等级为优;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智育测评应为同年级本专业前30%,或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2.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学院2012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辅导员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在专业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welcome欧洲杯买球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经教育厅终审通过后,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辅导员应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奖金的合理使用。